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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 事 部

  主管领事方面的有关业务。设有中国人证件处、外国人签证处和综合处。
  主 任:陈小玲 
  副主任:周小玲  
  电 话:(852)-21066924
  传 真:(852)-21066914

  一、中国人证件处

  (一)中国护照(含外交、公务、因公普通和因私普通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和“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等证件的颁发、换发和补发等有关事宜;
  (二)领事认证;

  办公地点、时间、电话和传真:       
  地 点:香港 湾仔 港湾道26号低座六楼
  时 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2:00-5:00
  电 话:语音咨询电话: (852)-34132300(24小时)
  传 真:(852)-34132604
  邮 箱:fmcovisa_hk@mfa.gov.cn 

  二、外国人签证处

  颁发外国公民进入中国内地的各类签证。

  办公地点、时间、电话和传真:       
  地 点:香港 湾仔 港湾道26号低座七楼
  时 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2:00-5:00
  电 话:语音咨询电话:(852)-34132300(24小时);人工应答咨询:(852)-34132424(星期一至五办公时)
  传 真:(852)-34132312 
  邮 箱:fmcovisa_hk@mfa.gov.cn
 
  三、综合处:

  (一)外国驻港领事机构的设立、撤销或关闭。外国驻港总领事、名誉领事的确认。领区和领馆等级的确立和变更;
  (二)外国驻港官方或半官方机构的设立;
  (三)我国与外国签订的领事条约适用于香港特区有关事项的处理;
  (四)外国驻港领团人员的特权与豁免有关事宜的处理;
  (五)领事工作中涉及主权、外交和安全等方面重大问题的处理;
  (六)向在海外的香港中国公民提供领事保护和服务;
  (七)司法文书送达。

  办公地点、时间、电话和传真:         
  地 点:香港 中环 坚尼地道42号
  时 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30   下午2:30-6:00  
  电 话(领事保护和服务):(852)-2106 6919 / 2106 6923 /2106 6926(办公时间)
                (852)-9150 3321(非办公时间)
  传 真:(852)-2106 6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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