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领事方面的有关业务。设有中国人证件处、外国人签证处和综合处。
主 任:陈小玲
副主任:周小玲
电 话:(852)-21066924
传 真:(852)-21066914

一、中国人证件处
(一)中国护照(含外交、公务、因公普通和因私普通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和“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等证件的颁发、换发和补发等有关事宜;
(二)领事认证;
办公地点、时间、电话和传真:
地 点:香港 湾仔 港湾道26号低座六楼
时 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2:00-5:00
电 话:语音咨询电话: (852)-34132300(24小时)
传 真:(852)-34132604
邮 箱:fmcovisa_hk@mfa.gov.cn
二、外国人签证处
颁发外国公民进入中国内地的各类签证。
办公地点、时间、电话和传真:
地 点:香港 湾仔 港湾道26号低座七楼
时 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2:00-5:00
电 话:语音咨询电话:(852)-34132300(24小时);人工应答咨询:(852)-34132424(星期一至五办公时)
传 真:(852)-34132312
邮 箱:fmcovisa_hk@mfa.gov.cn
三、综合处:
(一)外国驻港领事机构的设立、撤销或关闭。外国驻港总领事、名誉领事的确认。领区和领馆等级的确立和变更;
(二)外国驻港官方或半官方机构的设立;
(三)我国与外国签订的领事条约适用于香港特区有关事项的处理;
(四)外国驻港领团人员的特权与豁免有关事宜的处理;
(五)领事工作中涉及主权、外交和安全等方面重大问题的处理;
(六)向在海外的香港中国公民提供领事保护和服务;
(七)司法文书送达。
办公地点、时间、电话和传真:
地 点:香港 中环 坚尼地道42号
时 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30 下午2:30-6:00
电 话(领事保护和服务):(852)-2106 6919 / 2106 6923 /2106 6926(办公时间)
(852)-9150 3321(非办公时间)
传 真:(852)-2106 6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