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别提醒:请您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证件及财物 2005/08/19 |
近一年多来,内地居民来港旅游观光、商务访问、探亲访友不断增加。因不慎或不熟悉当地情况,部分内地居民所持证件及财物被盗、被抢或遗失的事件屡有发生,给当事人造成了一定的不便,影响在港行程。 为了使您在港旅程安全顺利,避免因上述情况带来的不便,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领事部特提醒您注意以下几点: 一、出外参观游览时,最好将旅行证件与其它物品分开存放,建议将旅行证件资料页复印留底; 二、乘坐公共交通或出租车时,应尽量将行李放置在距离自己较近的地方,下车前要仔细检查,避免遗忘; 三、在人流集中的公共场所或景点,最好将背包置于身前。如必须将背包卸下时,则一定要放置在距自己较近、容易看到、便于照料的地方; 四、一旦证件被盗、被抢或遗失,请不要慌张。您可向就近的警察局报案,取得遗失财物报警单,并可按如下方法办理: 如果来港系旅游、访问或从事商务活动,可与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领事部中国人证件处联系,补办旅行证,返回内地。联系地址:香港湾仔港湾道26号华润大厦低座6层;联系电话:34132404。 如果来港系探亲,请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境事务处联系。联系地址:香港湾仔告士打道7号入境事务大楼5层延期居留组;联系电话:28246111,282936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