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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者赴巴西暂需办理签证
2006/03/15

  近日,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人士赴巴西参加国际会议时,因未办理巴西签证而在圣保罗国际机场入境受阻,后经中国驻圣保罗总领馆协助才解决困境。

  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在此提醒,香港特区政府和巴西政府虽于2005年10月20日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与巴西联邦共和国政府部分互免签证的协定》,但目前还在履行一定的批准程序,此协定暂时还未正式生效。在此协定生效前,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者赴巴西仍需办理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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