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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因私普通护照补发

  一、申办条件

  1、申请人应为中国籍,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因私普通护照进入香港,在港合法居留,并持有《香港居民身份证》;

  2、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因私往来港澳通行证来港就读、培训人员及根据特区政府“输入内地人才计划”来港就业的人士及其家属,在港合法居留,持有《香港居民身份证》,同时亦持有因私普通护照;

  3、护照遗失或被盗;

  4、临时到港(如过境)的中国公民,如护照发生上述问题,应申请旅行证;

  4、不受理《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持有者的申请。

  二、手续及所需材料

  1、申请人须亲自前来申办;

  2、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换/补发、加注、延期申请表》1张(见附表一);

  3、提交彩色护照照片一式3张。照片要求:近期(半年内)正面免冠彩照(光面相纸),背景颜色为白色或淡蓝色,照片要求人像清晰,照片尺寸应为48mmX33mm,头部宽度21mm–24mm,头部长度28mm–33mm;黑白照片、经翻拍照片或采用各种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照片不予受理;

  4、详细填写《证件遗失说明》(见附表二);

  5、提交遗失、被盗护照报警单原件及复印件;

  6、提交遗失、被盗护照的资料页及港签注页复印件(如有);

  7、《香港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领取补办的新护照时,须缴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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