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紧急通知
2020-01-28 14:59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蔓延,为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经研究,驻港公署领事部决定临时采取以下必要防控措施:
一、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如无紧急事项,建议申请人尽量推迟来我署办理业务,待疫情平稳后再来办理。已预约2月8日前来我署办理护照、旅行证业务的,可以凭预约单(无需更改预约日期)于2月8日后工作日来我署办理业务。
二、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体温超过37.3度或者有咳嗽等症状的申请人,以及两周内去过湖北或接触过发热伴呼吸道症状患者的,建议尽快就医或自我隔离观察,暂勿来我署办证。待身体康复并观察两周确定未感染新型肺炎后,再来办理业务。
三、确有特殊紧急情况必须来署办证者,请务必佩戴口罩进入办证场所,并听从我署工作人员安排,必要时如实填写申报表、检测体温、进行消毒等。
防控疫情,关乎每个人的生命健康安全。我署将密切跟进国内疫情防控工作进展,适时动态调整对外办证时间。请大家相互转告,积极配合我署防控疫情的相关举措,并请关注我署官网《领事信息》栏目有关公告及我署微信公众号,及时获取最新办证信息。
衷心感谢您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驻港公署领事部
202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