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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商误用假币被拘 使领馆协助早结案
2005/01/21

  2004年12月4日和10日,港商陈先生、王先生在阿联酋沙迦参加第三届中国香港产品展览会时因误收误用假币分别被当地警方拘捕。由于假币案属严重的刑事案件,根据当地法律,须移交首都阿布扎比检察院审理并进一步调查案件的有关情况,一般需几个月时间才能结案。

  我国驻迪拜总领馆得知此事后,即派领事官员到警察局说明情况,表示陈先生、王先生确实是误收误用假币,希望警方早日结案。迪拜警方接受了总领馆的说明,破例同意王先生12月14日返港;陈先生的案件由于已进入司法程序,需要首都阿布扎比的检察院作进一步调查。为此,我国驻阿联酋使馆参赞多次向阿联酋外交部和检察院的主管官员说明情况,强调陈先生使用假币实属无心之过,且案情轻微,希望阿方酌情从轻处理,尽快结案。阿方对我国使馆的关注十分重视,加快了办案速度。2005年1月17日,阿方决定不对陈提出指控,随即发还了陈先生的护照,通知有关口岸撤销对陈的出境限制,也不留任何犯罪记录,还欢迎陈先生再次赴阿经商。

  陈先生拿到护照后,对我国驻阿使馆和驻迪拜总领馆所做的努力表示了衷心的感谢,赞扬我国使领馆切实维护中国侨民特别是香港同胞的合法权益,表示对作为一名香港中国公民而感到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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