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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署发言人就香港渔民在马来西亚受审判事答记者问
2002/09/06

  有记者问:请问被马来西亚扣留的香港渔民受审判的结果?

  发言人答:关于马来西亚方面扣留香港渔船和渔民事,我国驻马来西亚大使馆和驻古晋总领馆进行了多方交涉。马方调查认定,被扣渔船曾在其海域捕鱼,坚持依法处理。9月6日,马砂捞越州美里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做出了判决,分别判处船长5万、每位船员5千马元的罚金(或监禁3个月),没收渔船及船上财产。据了解,渔民对判决结果表示接受。

  我国驻马使领馆将继续关注此事,并向渔民提供相应的领事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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