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港人东瀛涉案,使领馆尽心力 2004/09/23 |
从2004年4月1日起,香港特区护照持有人可免签赴日本停留90日。这一新安排实行后,港人赴日旅游十分踊跃,中国驻日本使领馆为赴日港人提供领事服务和协助的工作量也随之加大。据日方通报,今年4月以来共有十余名港人因违反日本法例被拘捕、起诉、收容或遣返。中国驻日本使馆因应新的形势,不遗余力,在当地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心向当事人提供协助,及时向日方了解情况,并迅速向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进行通报。经使馆交涉,部分案情轻微的当事人已获准返港。使馆还协助被遣返的当事人办理了回港证件,确保他们尽快顺利成行。 9月初,短期赴日的港人刘先生行李和财物被窃一空,被当地警署临时看管。使馆获悉后立即派领事官员赴警署交涉,促使刘先生当场获释,之后又向刘提供紧急救济,并将其送至车站以便赴机场返港。但刘先生并未乘预定航班返港,时隔一周后又被警署以形迹可疑为由收留,经使馆交涉后再度获释。此时其机票已过期,身无分文。使馆经与特区政府入境处和外交部驻香港特派员公署紧急联系,做出特别安排解决了刘先生的返港机票问题,并派领事官员将刘先生护送至机场登机,还与特区政府入境处商妥刘先生抵港后的相应安排。 除了向赴日旅行的港人提供必要协助,我驻日使领馆还定期或不定期地探视在当地服刑的港人,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及合理要求,敦促日方给予他们人道主义待遇。中国驻大阪总领馆主动联系患病服刑人员的在港家属,帮助当事人争取保外就医,并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协助其办妥所需手续回港治疗,让服刑人员及其家人切实感受到了关怀和温暖。 6月下旬,港人陈女士请求协助了解其在日本服刑的胞兄陈先生的情况。陈先生1998年始在日服刑,后据称患“失语症”,日方以服刑人未提出探视请求为由拒绝其家人探视。陈先生的家人无法了解其现状,甚为焦虑。使馆获悉此事后十分重视,参赞兼总领事亲自约见日外务省官员提出交涉,强调我领事官员依法享有探视本国公民的权利,促使日方尽快安排了探视。使馆官员在探视后要求狱方尽早安排陈先生到监狱系统的大型医院诊治。日方态度较积极,表示会随时通报陈先生的情况。陈女士获知兄长近况后感到欣慰。目前使馆和公署仍在跟进此事,力争为陈先生提供更切实有效的协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