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发布 > 公署新闻稿 > 2005年
驻港公署发言人回应美《2004年度国别人权报告》涉港内容
2005/03/01

  香港回归以来,中国政府始终不渝地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严格按照基本法办事。目前广大港人依法享有的各项基本自由和权利得到充分保障,香港的民主进程继续按照基本法稳步向前发展,这是任何不带偏见的人都有目共睹的事实。就07、08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予以释法并做出“决定”是在严格按照中国宪法和香港基本法授权的前提下,为确保香港政制顺利向前发展而采取的必要措施,是完全合法、合情、合理的,根本不存在影响香港享有的高度自治问题。美国务院人权报告就此对香港落实“一国两制”方针和香港高度自治地位提出质疑是毫无道理的,我们对此表示不满和反对。


      推荐给朋友
  打印本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