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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调整对持基里巴斯投资者护照人员颁发签证规定
2003/12/02

  鉴于基里巴斯政府与台湾当局建立所谓的“外交关系”,中国政府决定自2003年11月29日起中止与基里巴斯的外交和领事关系,并调整以下签证政策:

  一、不再承认基里巴斯投资者护照;

  二、不再受理持基里巴斯投资者护照人员赴中国内地的签证申请;

  三、已签发在基里巴斯投资者护照上的各类赴中国内地签证于2003年12月1日起宣布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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