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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驻港公署发言人致函香港媒体阐述我签证政策
2008/05/14

  针对一些香港媒体和商界人士对国家签证政策的适当调整表示关注,甚至怀疑国家的开放政策是否因此发生了变化,外交部驻香港特派员公署发言人宋荣华13日致函香港《南华早报》,阐明中国对外开放政策和与此相适应的签证政策没有改变。全文如下:

  “近来,国家签证问题引起一些香港媒体和商界的关注,有部分人士还表示不能理解,甚至撰文,怀疑国家开放政策也发生了变化。为澄清误解,我愿就我国现行签证政策和做法与大家坦诚交流,以求增信释疑。

  首先,我愿着重指出,我国对外开放政策和与此相适应的签证政策没有变化。事实上,举办奥运会和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是中国今年两大盛事。胡锦涛主席在日前举行的“博鳌论坛”上发表了题为《坚持改革开放,推进合作共赢》的主旨讲话,深刻阐释了中国坚持开放合作、走和平发展道路的坚定决心和信心,相信如果大家读后会有更深刻的体会。

  其次,正如大家所了解的,签证发放属于一个国家的主权问题。最近,我国参照往届奥运会及其他大型国际赛事主办国的惯例,并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对外国人申请入境签证做了适当安排,如,要求签证申请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供邀请函、亲属关系证明、在华旅馆订单、往返机票等。尽管如此,相对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签证而言,外国人获取中国签证仍是十分便利的,比如,申请者无需提供生物特征、申请人在较短时间内即可得到签证等等。我相信,目前的签证审发政策将有助于奥运期间在华外国人享有一个舒适、安全的环境,希望大家能积极予以理解。

  再次,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充分考虑到香港的独特地位和特殊情况,已切实采取措施便利外国人申办赴中国内地签证。

  我署已多次向外国驻港总领事馆和香港媒体通报了中国现行签证政策和咨询方式;特派员公署网站(www.fmcoprc.gov.hk)及时公布并更新有关签证栏目内容,方便公众查询。

  关于申请者十分关心的多次签证问题,据我了解,我署一直坚持为确有需要者审发多次签证。目前,申请人如能提供香港居民身份证和内地《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原件或证明其在内地确有商务往来的有关材料(如营业执照、公司合同等),领事官员将视情为其颁发多次签证。我署将继续提供快捷服务,特别是提供“加急服务”,使申请者能尽快得到入境签证。

  在特派员公署和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外国人在香港办理赴中国内地签证依然享有较为便利、高效的服务。现在每天来我署领事部申办赴华签证多达数千人,为使申请人减少排队时间并及时顺利得到签证,我们的领事官员每天都长时间地加班工作。了解签证官员辛勤付出的朋友,无不为之感动。多数外国驻港总领事馆均以不同方式对此表示认同,多数香港媒体亦日益予以公正看待和客观报道。

  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将一如既往,为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促进中外友好交往继续做出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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