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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政府回应美国人权报告
2005/03/02

  据香港特区政府新闻网报道,政府发言人三月一日回应美国政府于二月二十八日发表的全球人权报告。

  发言人说:「一如往年,我们注意到美国政府认为香港特区政府大致尊重香港市民的人权。报告并认同市民享有公平公开审讯、和平集会和结社自由、宗教自由、言论自由、出入境自由等,而儿童权利和福利在香港均获得保障。报告亦再次指出本地和国际人权组织能够自由运作,并未受政府限制。而政府普遍接受及尊重他们的意见。」

  「香港致力保障人权。我们的《基本法》、《人权法案》和很多法例条文均保障人权。《基本法》第三十九条更确认,《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继续有效。」

  「我们留意到美国政府承认香港特区政府负上了宪法上的责任,制定法例,在《基本法》23条下保障国家安全。报告亦注意到,我们确保为推行《基本法》23条而草拟的法案符合国际人权水平。」

  发言人亦谈及报告中某些论点:

  就报告中政制发展的评论,发言人说:「《基本法》45条及68条明确规定,最终目标由普选产生行政长官及全体立法会议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二零零四年四月的决定中,再次确认按照《基本法》的规定,在香港根据实际情况,循序渐进地发展民主,是中央坚定不移的一贯立场。而中央有宪制权责审视及决定香港政制发展。」

  「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零七/零八年两个选举办法这个课题已作了明确而权威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作出决定时,是充份注意到香港社会对达至普选的步伐有不同的意见的关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厘清了二零零七年和二零零八年两个选举办法可以修改的范围。」

  发言人说:「至于立法会议员提出法案的权力,《基本法》第74条已有明确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并无在任何方面收窄立法会议员可以提出法案的情况。」

  对于政制发展,发言人继续说:「由政务司司长领导的政制发展专责小组,正在谘询公众人士对两个选举办法可以修改的地方的意见。公众谘询是以按部就班的方式进行。专责小组欢迎公众人士以不同的渠道,提出他们的意见。此外,专责小组亦举办公开论坛,让公众可以直接向专责小组表达意见。谘询的过程是透明的。除非当事人要求保密,否则所有收到的书面意见均完整地公开。有关资料亦可在政制发展网页中取得。」

  「专责小组期望在今年年中左右,社会可以凝聚共识。届时,专责小组将会发表第五号报告,提出主流方案,争取立法会议员和社会大众的支持。」

  就二零零四年九月十二日举行的立法会选举方面的困难,发言人说:「当日有超过178万名选民投票,投票率高达55.64%,创历届选举新高。60名立法会议员中首次有半数议员由直选产生,是香港政制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尽管投票日的安排出现了一些行政问题,选举管理委员会(选管会)就这次选举提交的报告中确认了选举过程是在公平、公开、公正的情况下进行,并没有因为投票日发生的行政问题而受到影响。有关报告亦反映了选举的策划和执行工作有需要改善的地方。行政长官已委任一个独立专家委员会就选举进行检讨,并建议改善措施。委员会已于二零零五年一月展开工作,大约需三个月时间完成工作和向行政长官提交报告。委员会的报告将会公开。」

  发言人说:「我们希望外国政府和议会继续尊重一项原则:就是香港的选举安排必须依据《基本法》制订。」

  至于有关报告题为「任意干预私隐、家庭、住所或通信」的部分,发言人说:「人权报告似乎对《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运作稍有误解。条例为多种有冲突的公众和社会利益订明豁免条款,但条例并不豁免任何包括政府部门在内的指定机构。」

  「报告亦有讨论言论自由及新闻自由,并提到有知名传媒人士(三位电台节目主持人)被恐吓的指控。但一如既往,国际和本地社会均广泛认同新闻自由在香港获得尊重。传媒现在仍继续充当严正的监察者,监督政府的运作。正如报告指出,传媒一直广泛报导及批评内地事务,其中包括有关西藏及台湾的文章。」

  有关报告内提及妇女参与政府及政治工作的情况,发言人说∶「现时三分一的公务员是女性,而女性亦占首长级人员中约百分之二十六。在十七位常任秘书长(公务员最高职级)中,七位(百分之四十一)是女性。我们现正积极地鼓励女性多参与政府谘询及法定组织的工作。」

  报告亦提及家庭暴力,发言人解释政府对此亦非常关注。「行政长官在二零零五年度施政报告中强调他对家庭暴力的关注,清晰地指明我们绝不容忍这种行为。政府将提供额外资源,以加强有关服务及员工培训。我们亦将成立地区联络小组,加强跨部门协调,及与非政府机构合作,处理家庭危机及其他问题。」

  在回应政府被指没有资助外地及本地的非政府机构为偷运人口个案的受害者提供服务时,发言人指出:「由政府资助的多项家庭及儿童福利服务,例如收容所及其他形式的支援,都可以为有需要人士提供协助,偷运人口事件中的受害者亦得以受惠。」

  有关报告提及残疾人士遇到的困难,发言人表示:「政府致力促进残疾人士的就业机会。我们为有潜能或能力在公开就业市场工作的残疾人士提供职业训练。我们亦协助他们透过职业训练局、社会福利署及受资助的非政府机构举办的课程求职。我们亦与公共交通机构紧密合作,引入措施改善公共交通工具的易达程度。例如,现时所有新公共巴士都装有升降台,方便轮椅使用者上落。」

  发言人总结说:「最后,对于报告关注种族歧视,我们理解香港正如其他地方,存在有关歧视情况。二零零三年,我们宣布决定立法禁止私营机构种族歧视(《人权法案》禁止政府及公共机构作出一切形式的歧视),建议立法的公众谘询期现已结束,我们正草拟法案,打算今年稍后提交立法会。」

二○○五年三月一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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