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程回放
●2001年12月19日,中央政府原则接纳特区政府提出的内地与香港建立类似自由贸易区的建议,并指示外经贸部成立专责小组研究。
●2002年1月25日,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梁锦松在京与商务部(时称外经贸部)部长石广生举行首次会议,商讨经贸安排,并正式将自由贸易区易名为“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简称CEPA)。
●2002年3月27日,梁锦松与商务部副部长安民,就经贸安排举行第二次会议。
●2002年11月28日,香港特区政府工商及科技局局长唐英年和安民举行“内地与港府商贸联系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商讨两地合作。
●2002年12月11日,董建华在京述职后宣布,CEPA于2003年6月底将有具体事项落实。
●2003年6月29日,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区政府在港正式签署CEPA协议,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出席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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